32. 安全帽 | 32.1浸水处理后冲击吸收性能、32.2浸水处理后耐穿刺性能、32.3高温(50℃) 处理后冲击吸收性能、32.4高温(50℃) 处理后耐穿刺性能 | 组 | ||||
33. 安全带 | 整体动态负荷 | 条 |
第二十七条 安全带
(一)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二)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zhidao上的应加缓冲器。
(三)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编带无脆裂专、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四)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