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水质指标由GB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
其中:
——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酸盐、亚*酸盐、*酸盐、锑、钡、铍、硼、钼、镍、*、氯化*;并修订了砷、镉、铅、硝*盐;饮用水一般要检测哪些项目,